您的位置:首页->渔业管理->西北太平洋柔鱼中心渔场预报->
北太平洋渔业公约议定完成 ,各国合作协商渔业资源保育
编辑:舟山市远洋渔业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1/4/10

「北太平洋渔业公约」议定完成

22734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之第10届「北太平洋公海渔业管理多边会议」,与会各国历经多日折冲协商,议定「北太平洋渔业公约」(Convention on the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of High Seas Fisheries Resources in the North Pacific Ocean)内容。

10届「北太平洋公海渔业管理多边会议」概况及成果

首届多边会议于公元2006年由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4国发起,本(10)届多边会议,由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加拿大、我国大陆及台湾参加,

本届会议前各方虽表示将致力于在本届会议议定「北太平洋渔业公约」之内容,惟与会各方仍经过多日协调,始在会议最后一日,针对公约实质内容达成共识。未来公约管辖水域为北太平洋公海区域,惟排除白令海袋状公海,另南界原则以北纬20度为界,最西侧则自美属马里亚纳群岛经济水域外界线与东经150度交叉点循北纬20度向东,在东经180度至西经140之间则向南扩展,以北纬10度为界。至于该公约拟管理之物种为北太平洋公海海域之底层渔业,以及尚未纳入其它国际渔业组织管辖之鱼种资源,如秋刀鱼及赤鱿等。

国际全面严格管制北太平洋公海底层渔业并追缉违规渔船

依据该公约所筹组之「北太平洋渔业委员会」(North Pacific Fisheries Commission, 简称NPFC)目前首要之管理目标,为涉及海底山脉、深海热泉及冷水珊瑚等「脆弱海洋生态系」(Vulnerable Marine EcosystemsVMEs)之公海底层渔业管理。按联合国为有效规范底层渔业,早在2006年在大会通过决议(UNGA 61/105),呼吁各国应筹组渔业管理组织,通过并执行「临时管理措施」,以落实VMEs之养护管理。

为呼应前述联合国决议,该多边会议继20072月通过「保护西北太平洋脆弱海洋生态系及公海底层渔业永续管理机制」后,于本届会议再通过「保护东北太平洋脆弱海底海洋生态系临时管理措施」,使整个北太平洋之公海底层渔业,将接受100%观察员、事前提报作业计划、减缓计划、渔获监控计划及资料搜集计划之严格管理措施,并透过各参与国之公务船舶、飞机严格监控执行。

本届会议中,即有相关国家检举3艘渔船在北太平洋脆弱海底生态海域附近从事不符合联合国大会决议之底刺网渔捞作业,该3艘渔船皆悬挂管理落后国家国籍或不明国籍,各方一致同意对此非法作业渔业行为进一步调查,甚至通报联合国粮农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