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⑶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中必须有经国家批准后方可生效的条款。⑷拟派渔船如为新造渔船,需提供基本捕捞证;如为进口渔船,需提供有关批准文件。⑸拟派渔船所有权证书和能证明拟派渔船处于适航状态的有关检验证明。⑹热点或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需征求驻项目所在国使(领)馆的意见。⑺外方合作伙伴的资信情况。⑻必要时,需提供入渔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准许入渔证明或捕捞许可证及其公证材料。⑼在境外成立合资或合作企业时,需同时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投资风险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