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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远洋渔业项目的程序有那些
编辑:舟山市远洋渔业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09/4/8

申请项目的企业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同意后报农业部审批。

在境外成立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从事远洋渔业生产的,还需同时按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有关规定逐级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