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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远洋渔船管理制度建设的通知
编辑:舟山市远洋渔业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09/5/8

舟海渔外函〔20083

 

关于进一步加强远洋渔船管理制度建设的通知

 

各县()海洋与渔业局,市属远洋渔业企业:

近期,我市远洋渔船涉外违规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远洋渔船涉外管理和安全生产形势令人担忧。为了坚决杜绝和避免严重渔业涉外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各地远洋渔业企业进一步强化渔船监管和检查,努力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加强远洋渔船涉外管理、远洋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和远洋渔船通讯管理制度建设,进行一船一档的档案管理,记好台帐,建立、完善远洋渔业各项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广大渔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远洋渔船涉外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①、各企业涉外安全培训制度和人员受训情况记录。②、涉外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具体工作原则、组织结构、人员分工,处理程序,措施保障等。③、船员情况信息。船员的海员证、服务簿、四小证、身份证复印件,船员照片、家庭详细地址和情况,联系号码等。④、各企业与代理单位签署的涉外安全责任书以及船东与船员签署的涉外安全责任书。

二、远洋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①、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企业法人、项目主管、船长、船东以及船员的相关责任。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必须包括每艘渔船的应急布属表。③、企业与生产单位签署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与乡镇、街道签署的安全生产责任书。④、本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包括开展自救、互救、应急演练等安排。⑤、企业安全生产会议记录。⑥、企业安全培训、宣传记录等。⑦、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包括安全隐患分类,整改措施等,要有文字记录,船长签名。⑧、企业安全生产总结。⑨、企业安全生产文件收发文管理。⑩、其他内容:包括船只相关证书复印件、船员基本情况等。

三、远洋渔船通讯管理制度。

①、企业制定的相关通讯管理规定,明确生产渔船每天必须与公司岸台保持一次通话以上,报告船位等动态,要求有记录反映。②、生产渔船通讯设备配备情况登记。③、生产渔船监控终端开启情况记录。如果现有设备因为技术原因不能正常运行,请尽快上报市局,进行检测。

 

特此通知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外经外事处

2008108